退役军人服务app官方正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主办,面向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移动端专属服务。该应用集成了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创业扶持、教育培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审、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年审、军休干部年审、无军籍退休职工年审、网络军休所、优抚对象年度确认、烈士英名录查询、烈士纪念设施查询等多项退役军人专属服务,并整合了部分省(区、市)退役军人移动服务应用。
此外,全国退役军人服务平台app还为军人本人及其家庭提供全方位支持,涵盖专属优待证、政府办理、资讯服务、帮扶救助、援助、司法救助、志愿服务、智能搜索、服务地图、智能客服等功能。使用该软件可便捷领取退役军人证书、荣誉证书等服务,有需要的用户可下载体验。
退役军人服务app特色
1、开展退役军人公益服务,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志愿活动;
2、推广军人文化服务,提供军事历史文化推广资源;
3、便捷领取退役军人证书、荣誉证书等服务。
退役军人服务app官方正版签到年审操作指南:
第一步:打开APP首页,点击“我的”,进入“登录/注册”后,点击“立即注册”按钮完成新用户注册。

第二步:登录成功后进入系统首页,在“首页-常用服务”中点击“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审”或“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年审”按钮,进入年审流程。

第三步:进入年审说明页面后,勾选“已阅读并同意以上内容及《认证服务协议》”,点击“立即确认”,跳转到基本信息填写页面。

第四步:按照页面提示,依次填报基础信息、党组织生活情况、奖惩情况等信息。填报时页面会自动带入上一年度填报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如有缺失信息项,请补充填写。

第五步:填写完成后,在信息确认页面核对信息,手写签名并提交审核。

第六步: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和身份核验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提交年审信息。

软件功能
1、专属电子卡(优待证):提供便捷的身份认证,可享受各类优惠服务。
2、资讯服务:及时更新退役军人要闻和风采展示,让您随时了解行业动态。
3、通知公告:重要信息集中掌握,关键通知不错过。
4、惠军生活:汇集各类生活优惠,让退役军人生活更便利。
5、帮扶救助:设置紧急援助按钮,随时提供帮助,解决迫切需求。
6、法律援助: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7、志愿服务:可参与或发起志愿服务活动,奉献爱心、回馈社会。
8、在线学习:提供丰富学习资源,帮助退役军人提升能力、适应新生活。
9、退役军人书屋:汇集各类书籍,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长知识。
10、政务服务:提供便捷政务办理通道,简化退役军人办事流程。
11、专属化“互联网+服务”:带来智能化服务体验,满足个性化需求。
12、专属化“互联网+服务”:提供智能化服务体验,契合个性化需求。
13、服务地图:直观展示服务网点,便于查找。
14、智能客服:24小时在线,随时解答疑问。
常见问题
退役后申请补办残疾等级评定有哪些规定?
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但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认定因战因公致残性质并评定残疾等级。
如需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申请时需提交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证明。档案记载,指本人档案中由所在部队作出的、涉及本人负伤原始情况、治疗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等确切书面材料。原始医疗证明,指原所在部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能够说明致残原因和残疾情况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以及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在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士兵退出现役后可采取哪些安置方式?
兵役法第54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的,也可按入伍时的政策执行。
符合哪些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办理退休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1条规定,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周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的;
(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2011年11月1日前已经批准作退休安置的初级士官,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继续移交地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2011年11月1日以后),不再批准初级士官作退休安置。
如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国有企业安置后的待遇?
退役士兵享受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接收企业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出台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措施,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对拒绝履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任务的单位进行责任倒查,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罚,督导相关单位保质保量落实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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